「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要點」第6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23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42602864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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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要點」第6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23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42602864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要點」第6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23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42602864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 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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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要點第六點修正規定.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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