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現職編制內之合格國民中小學教師(非英語科教師及英
語文教師)皆可申請。
(二)111年7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期間通過英語檢測達到
CEFR架構之B2級(含B2級)者,得補助報名費(本案補助
之經費不含資料處理等手續費)。
(三)本案經審查符合資格之教師,將視預算經費情形依收件
順序補助。
(四)每位教師至多申請1種英語檢測報名費補助(曾獲補助者
不再補助)。
(五)請申請者將「成績通知單影本(須加註與正本相符及由
教師本人簽章)」、「報名費繳費收據正本」、「簽章
之英檢報名費申請印領清冊」及「存摺封面影本」於111
年12月31日(星期六)前免備文逕送臺北市英語教學資源
中心徐曼榕老師(聯絡箱:22號),並請電話確認(02-
2707-4191分機3912),以利後續審查及撥款事宜,逾時
申報或資料缺漏不全者,恕不接受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