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研習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委託暨本中心111年度研習行事曆。
二、 研習對象:
(一)培訓各級學校尚未參加過本研習之參與調查、實際處理 該業務人員或教師。
(二)本市各級學校有意願參與之教師。
(三)參加人員請勿薦派涉及校園性別事件經調查後事實認定 成立者。
三、研習日期及人數:111年5月16、17、18及23日,計 23小 時,每校薦派1人,共3.5天,共60人。
轉知 教師研習中心辦理「111年度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 調查人才庫初階研習班(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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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教師研習中心辦理「111年度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 調查人才庫初階研習班(第2期)」
- 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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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 年度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人才庫初階研習班(第 2 期) 實施計畫.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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