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11年度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資格班開班計畫」
發表於 : 2022年 3月 22日, 11:52
(一) 報名資格:
年滿二十歲且熟悉新住民語文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有志於從事東南亞語文教學之新住民及其子女。
2. 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之僑生、外籍學生及其他華裔學生。
3. 有志於從事東南亞語文教學之東南亞語系(所)學生。
4. 擁有教師證(國小以上)及新住民語文國內外官方認證之證書或符合其他認定標準(如表1)。
◎培訓對象條件(1)及(2):報名資格需以原生國語言別為限。
(二) 開班日期(課程節數36節,課程表如附件1):
111年5月7日(星期六)、5月14日(星期六)、5月29日(星期日)、 6月11日(星期六)、6月18日(星期六)。
(三) 培訓人數: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各語言總合以35人為限,額滿為止。取得證書學員並應參加111學年度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聯合甄聘,若無意願擔任本市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請勿報名。
(四) 上課地點:臺北市立福安國民中學(若因疫情考量等因素將改為Google Meet線上課程)。
年滿二十歲且熟悉新住民語文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有志於從事東南亞語文教學之新住民及其子女。
2. 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之僑生、外籍學生及其他華裔學生。
3. 有志於從事東南亞語文教學之東南亞語系(所)學生。
4. 擁有教師證(國小以上)及新住民語文國內外官方認證之證書或符合其他認定標準(如表1)。
◎培訓對象條件(1)及(2):報名資格需以原生國語言別為限。
(二) 開班日期(課程節數36節,課程表如附件1):
111年5月7日(星期六)、5月14日(星期六)、5月29日(星期日)、 6月11日(星期六)、6月18日(星期六)。
(三) 培訓人數: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各語言總合以35人為限,額滿為止。取得證書學員並應參加111學年度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聯合甄聘,若無意願擔任本市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請勿報名。
(四) 上課地點:臺北市立福安國民中學(若因疫情考量等因素將改為Google Meet線上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