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陞遷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貳、 甄選名額:正取1名,擇優備取2名(預估113年7月2日出缺)。
1. 職稱:事務組長。
2. 職系:綜合行政職系。
3. 官職等:委任第五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參、 資格條件:
1.未具雙(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2.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3.須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之現職人員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3.未曾受懲戒處分、行政處分。
4.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協調溝通能力、工作認真負責,無不良嗜好,應能配合本校需求調整業務內容及定期職務輪調。
5.無調任限制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6.具電腦操作word、excel及網路應用等電腦處理能力。
7.熟諳事務管理規則、各種金額採購等相關法令規章、並取得採購專業證書,另具有防火管理人證書、職業安全衛生甲種業務主管證書及工程與事務相關經驗者尤佳。
肆、工作項目:
1.辦理各種金額採購招標、議價事宜及履約管理作業。
2.校產校具校舍維護管理與修繕、校園環境美化綠化。
3.工友及警衛管理。
4.校園門禁防護、消防申報、職業安全衛生等校園安全管理。
5.其他經常及臨時交辦事項。
伍、報名方式:
1.一律採通訊報名,請檢齊下列證明文件影本,於113年06月10日前掛號寄達本校人事室(10631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94號),逾期恕不受理,信封上請加註「應徵事務組長」。
2.連絡人:總務處主任或人事室主任,電話02-27356186轉140或160。
陸、繳交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請逐一核對依序裝訂,確定無缺件後再行寄出)
1. 報名表(含照片)。
2.公務人員履歷表:需撰寫簡要自傳(內容含1.家庭概況及學經歷2.個人專長及報考動機3.個人工作理念及期許4.溝通之道)。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6.現職派令、銓敍部最近一次審定函影本。
7.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8.切結書及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9.其他證明資料影本(如採購證書、防火管理人證書、職業安全衛生證書、英檢合格證明或其他相關工作資歷證明) 。
10.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在有效期間內,無則免附)。
※以上所需報名表、切結書及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等表件請逕至本校網站(http://www.ntueees.tp.edu.tw)最新消息欄下載。
※未獲面試通知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應徵書面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信封以利寄還。
柒、甄選日期: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名單及面試時間於113年06月14日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區公告(不另行通知)。本次徵才係總務處事務組長退休缺(預估113年7月2日出缺),預備正取1名外,另視面試結果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名額不得逾職缺數2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捌、甄選結果:
1.錄取名單: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ntueees.tp.edu.tw)。
2.正取人員另行通知,逾期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3.參加甄選人員如不符本校所需,本校得依會議決議從缺之。
玖、經甄選錄取報到人員,需俟辦理商調及發派手續完成後,始生進用效力。所繳證件或所填資料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或錄取資格外,如涉及法律責任應由應試者負責。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本校總務處事務組長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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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 501
- 註冊時間: 2021年 5月 18日,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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