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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全國語文競賽─閩南語朗讀文章」

發表於 : 2021年 5月 11日, 01:00
oscaryu7
一、 目的:為符合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之競賽宗旨,加強推行語文教育,並擴大參與對象,特辦理「全國語文競賽之閩南語朗讀文章」徵稿計畫。
二、 主辦單位:教育部。
三、 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四、 收件及錄取通知時間:
(一)收件時間:110 年 5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共計 2 個月)。
(二)錄取通知時間:110 年 10 月 1 日前(以 EMAIL 及簡訊通知)。
五、 徵選規定:
(一)為提高初審效益,投件時,請投稿者先依文章內容逕自評估為適合學生朗讀或成人朗讀,故請於文章首行及檔名註明為:「適合學生朗讀」或「適合成人朗讀」。
(二)為利參加全國語文競賽之參賽者查詢辭典和聆聽詞目發音,朗讀文章之漢字主要以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之漢字為準。
(三)以下情形得以「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書寫:1. 擬聲、擬態詞。2. 外來詞(請參考「附件 1:外來詞拼寫原則」)。3. 無方音差且漢字尚未普及之虛詞 1。4. 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未收錄且漢字尚未有共識之語詞。
(四)字數:700 至 750 字為限(含標點符號)。
(五)參選作品請繳交 word 檔及 pdf 檔格式各 1 份。
(六)文章請提供作者欲刊登之署名(本名或筆名)之臺羅拼音。
(七)檢附聯絡資訊(含姓名、電話、郵寄地址、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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