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對象(報考資格):應具備以下3項(資格不符者,恕不退還報名文件)
(一)大學學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
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二)語言證書:取得閩南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 (具備以下任一合格證書):
1、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閩南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
2、其他符合相當於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 Learning, teaching,assessment, 簡稱CEF)B1級(含)以上閩南語認證考試
有效合格證書(若為參加110年認證之考生,請另外填寫切結書)。
(三)具備以下任一資格者,分為A班與B班資格,以符合B班資格條件者優先錄取。
1、A班資格:修畢教育專業課程者。
(1)已有中等學校師資類科合格教師證者。
(2)取得修畢(中等學校)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
2、B班資格:具本土語文專長者。任教經驗:最近5年內(報名截止時間往前推算5年)曾於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從事本土語文(閩南語文)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6學期且現職之本土語文(閩南語文)教學
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教師。
三、報名方式(通訊報名及網路報名皆須完成才算完成報名):
(一)通訊報名:110年6月15日(星期二)至110年7月9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資料請掛號郵寄
至:(974301)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二段1號「國立
東華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地方教育輔導組」收。
(二)網路報名,報名網址為:https://forms.gle/kWywggp2CBgKgNsRA。
四、上課地點:國立東華大學花師教育學院或人社三館(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二段1號)。
五、檢附招生簡章及簡章附件各1份供參。
國立東華大學辦理110年度「中等學校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
國立東華大學辦理110年度「中等學校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
- 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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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63397A00_ATTCH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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