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111學年度「中等學校閩南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招生簡章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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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111學年度「中等學校閩南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招生簡章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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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為提供符合該校所列取得閩南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且學歷、語言認證及教學年資等條件之現職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從事閩南語文教學累計滿6學期之教學支援人員或代理老師選習,於修畢含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 29 學分
及本土語文專長課程 40 學分,由該校發給學分證明書。

請轉知並鼓勵所屬符合簡章招生對象條件人員報名課程;有關課程資訊請詳閱簡章或逕洽該校師資培育中心教育學
程組聯繫詢問:進修推廣部-李友騰先生、(04)2218-809、E-mail:gogohero0129@mail.ntcu.edu.tw
附加檔案
0120386A00_ATTCH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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