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北市111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計畫訊息,詳如附件,請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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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北市111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計畫訊息,詳如附件,請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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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111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計畫訊息轉知
壹、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及其相關規定。
二、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貳、目的
發掘一般智能資賦優異(以下簡稱資優)學生,使其能接受適性教育,充分發展學習潛能,培養健全人格,增進服務社會能力。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諮詢輔導:臺北市立大學特殊教育中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三、承辦單位:臺北市北投區文化國民小學
四、協辦單位:臺北市設有一般智能資優資源班國民小學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臺北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
肆、實施對象
110學年度就讀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以下簡稱國小)學生
臺北市111學年度大安區國小一般智能資賦優異資源班安置年級,詳見計畫內容。

伍、鑑定計畫公告及下載
110年9月22日(星期三)起公告於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臺北市北投區文化國民小學、臺北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及各行政區受理轉介鑑定學校(詳如各行政區轉介鑑定學校一覽表)網站。
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http://www.doe.gov.taipei
二、臺北市北投區文化國民小學http://www.whps.tp.edu.tw
三、臺北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http://trcgt.ck.tp.edu.tw

陸、報名方式
一、報名資格:現(110學年度)就讀本市國小二、四年級學生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CPM或SPM成績達百分等級85以上。
(二)表現優異,由家長、導師推薦(由導師推薦名額不得逾全班人數1/3為原則)。
二、報名時程及程序
符合報名資格學生,請填妥報名表(如附件2)、觀察推薦表(如附件3),向就讀學校特教組報名,再由就讀學校特教組彙送報名表件至所屬行政區之各受理轉介鑑定學校。
(一)時間:110年10月12日(星期二)至10月18日(星期一)上班日之上午8時至下午4時,逾時不予受理。
(二)地點:本校特教組。
(三)方式:請將報名表件交至該班班級導師處,由班級導師彙整後繳交至特教組。
(四)本校特教組於110年10月12日(星期二)至10月18日(星期一)至「臺北市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優學生鑑定安置系統」完成線上學生報名資料填報,逾時不予受理。
(五)身心障礙學生(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或鑑輔會鑑定證明)參加鑑定,依本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資優教育實施計畫之規定,由學生就讀學校之身心障礙資源班教師填寫附件4,學生家長填寫附件5,如需提供特殊考場服務請填寫附件6。經臺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臺北市鑑輔會)審核通過後,由各行政區受理轉介鑑定學校提供特殊應考服務。
三、注意事項
(一)依「特殊教育法」第10 條規定,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以就近入學為原則。故學生報名資優鑑定,以其就讀學校所屬行政區內設有一般智能資賦優異資源班之學校就近轉介為原則。
(二)報名參加一般智能資優鑑定安置之學生,請家長務必詳細閱讀「給家長的一封信」(附件1),並參考「觀察推薦表」之特質,以確認是否報名。
(三)報名表及繳交證件須符合鑑定安置計畫規定,否則不予受理;倘有不實情事,撤銷其報名資格並追究責任。
(四)為確保鑑定評量之公正、客觀性,家長不得要求公布施測工具、答案、成績及施測人員姓名。

柒、備註:
一、詳細計畫及相關訊息相關單位已行公告,本校亦已協助公告於學校網頁最新消息,可供下載。
二、如有任何疑問致電洽承辦單位-文化國小 特教組 聯絡電話:2893-3828轉6141;
或本校特教組 江老師,聯絡電話:2735-6186轉151。
附加檔案
111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 宣導資料.pdf
(53.22 KiB) 已下載 97 次
「臺北市111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 鑑定安置計畫」.pdf
(626.58 KiB) 已下載 9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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