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臺北市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實施計畫」受理時間自112年3月20日起至112年7 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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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ueees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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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臺北市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實施計畫」受理時間自112年3月20日起至112年7 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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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市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112年3月15日北市原教文字第1123002061號函辦理。
二、相關獎勵申請事項說明如下(詳如計畫內容):
(一)獎勵對象:
1、個人獎勵(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設籍本市4個月(含)以上。
(2)通過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含)以上級數者。
(3)同等級以申請1次為限。
2、族語家庭獎勵(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設籍本市4個月(含)以上。
(2)同戶籍家庭成員達2名(含)以上通過同場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不限通過級數),其中通過成員至少1名年齡須達18歲以上。
(3)個別家庭成員通過同等級以申請1次為限。
(二)通過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金額度如下:
1、個人獎勵:
(1)中高級:獎勵新臺幣1萬元。
(2)高級:獎勵新臺幣3萬元。
(3)優級:獎勵新臺幣5萬元。
2、族語家庭獎勵:
(1)同戶籍家庭成員通過認證達2名,每戶獎勵新臺幣6,000元;若通過成員超過2名以上,每多1名即增加獎勵新臺幣3,000元。
(2)每戶最高獎勵新臺幣1萬5,000元。
(三)申請期限:採網路申請,申請人(族語家庭獎勵由1人代表申請)於族語認證成績公告後同年3月20日起至7月31日止,登入本市「市民服務大平臺」(https://service.gov.taipei/)搜尋「臺北市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填寫申請,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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