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北市112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 鑑定安置計畫,詳如附件,請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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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實施對象實施對象
1.現就讀本市國小二年級學生
2. 現就讀本市國小四年級學生
(一) 報名
1、一律採網路報名,請學生及家長於111年10月11日(星 期二)凌晨12:00起至10月17日(星期一)中午12時 止,至「臺北市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優學生鑑定安置 系統」(https://www.gtide.tp.edu.tw)完成線上報 名資料填寫。
2、經確認無誤後,自行下載列印報名表、觀察推薦表及相關報名表件,由家長或監護人檢核簽章後,於111年 10月11日(星期二)至10月17日(星期一)上班日之 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止,繳交至班級導師或就讀學校 特教組,始完成報名程序。
3、家長倘有相關硬體需求或操作疑義,得逕洽所屬學校 特教組。
本校特教組連絡電話:27356186轉151江老師。
(二) 各校受理安置年級一覽表,請自行參閱計畫第4頁,並請依安置 年級一覽表受理報名、辦理轉介及鑑定安置相關作業。 (例:松山區設有資優班學校提供三年級安置,松山區 內之學校應受理111學年度就讀二年級學生報名;中山區 設有資優班學校提供三、五年級安置,中山區內之學校 則受理111學年度二、四年級學生報名)
(三) 通過112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鑑定之學生,其安置輔導方式如下:
A.三年級
 1、就讀設有資優班學校者,一律安置該校分散式資優資 源班。
 2、就讀未設資優班學校者,得就「分散式資優資源班」、「特殊教育方案」(校本資優方案或區域衛星資優方案)擇一辦理。
B.五年級:一律安置受理轉介鑑定學校之分散式資優資源班。
附加檔案
112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宣導資料業放置網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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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112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 鑑定安置計畫.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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